服务指南

 
窗口分布
窗口电话
办理事项
表格下载
审批流程
政策信息
问题解答
收费公示
 
 

水务局
中心首页 > 服务指南 > 办理事项
联系电话:
57922311
公用岸段海塘使用的审批(初审)

审批事项: 公用岸段海塘使用的审批(初审)
审批时限: 20日
收费标准:  
申报资料: 1、公用岸段海塘使用申请表;
    2、项目批文和规划等部门批文;
    3、海塘防汛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涉及他方利益的,需有协议书。
工作流程: 申请人→水务窗口→水务局防汛科(海塘管理所)→市局水务受理中心→市水务局滩涂海塘处(受理中心)→市局受理中心→申请人
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确认市政府规章设定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核准等12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施的决定》序号2(2004年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相关表格材料:
  

上一篇:变更税务登记

| 版权所有: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协作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信息委) |
| 联系电话:021-57922287、57922324、57922325、57922513|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 |
| 建议使用1024×768或者更高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 沪ICP备08103810号 |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 技术支持:Powered By JiYun   JY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