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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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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57922242(卫生监督)、57922258(血管办)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审批事项: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审批时限: 40个工作日(包括10天冠名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3、可行性研究报告;4、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单位(人)的资信证明;5、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单位(人)的基本情况证明;6、由两个以上法人(或个人)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应提交有效的合同书或协议书;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工作流程: 申请→登记→受理→审核→审批→许可→制证→发证
相关法律法规: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相关表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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