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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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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料: |
1、《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原件(包含附表1-5);2、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证书》复印件。纳入验收范围的内部装修工程,应提供内部装修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的附表1、附表4;3、《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属消防设施检测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内部装修或改建,如未对原消防设施作系统调整、未增加联动功能且系统整体功能未受影响的,竣工验收前可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但应由物业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物业公章。只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多层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可不对其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检测;4、《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符合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的建设工程,应提交上海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的工程范围:(1)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2)地下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3)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工程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其他室内装修工程;(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中认为需要见证取样检验的材料。5、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报告;6、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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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流程: |
1、申报 2、受理 3、办理 4、发放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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