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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关事项的备案

审批事项: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关事项的备案
审批时限: 当场
收费标准: 0
申报资料: 1、《上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备案登记表》;2、《上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备案核实表》;3、检测站场地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4、检测站场地平面图和检测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5、检测仪器设备明细表及来源证明;6、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证明复印件;7、从业人员明细表;8、从业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技术等级、工程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复印件;9、有关管理要求;应按照GB/T17993-200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的规定,建立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依照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通用要求》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形成质量文件;同时根据JT/T478建立计算机控制检测系统。须提供如下质量体系文件:①质量手册(含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②支持性程序文件;③检测规程、标准作业指导书;④质量记录;⑤生产安全保障制度;⑥检验人员守则;⑦服务公约;⑧汽车维修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及国家、行业汽车检测标准、规范等文件;10、环保证明;11、消防证明;1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作流程: 受理、审核、备案
相关法律法规: 1、《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条件》国家标准
相关表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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